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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商会参加18年省非公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

来源:秘书处  时间:2018-07-05  点击数:
东莞女商应邀参加2018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


 
       2018年7月4日,由省司法厅和省工商联联合主办,广州市工商联承办的2018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时代使命”法律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巡回宣讲活动(第一站)在广东大厦举行。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昆,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吴小洪,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冬梅,省工商联法委会副主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韦华腾 ,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团长陈锡康等出席活动。东莞女商成员李娟代表商会应邀参加了会议。


东莞女商成员李娟代表商会应邀参加了会议
 
       陈昆对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活动连续举办六年来,各有关单位,法律专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本次活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工商联要求,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三进”的重要举措。他要求,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级工商联、各商会协会要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增强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创建活动。二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工商联、各商会协会要主动对标《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强抓手,促结合,推动活动开展和落实普法制取得实效。三要明确使命,积极作为。各级工商联、各商会协会要结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全精神,引导带动非公有制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法治力量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更高质量地发展,为广东当好“两个窗口”,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建设法治文化,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典范,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省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