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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松山湖创业 可享政策“大礼包”

来源:秘书处  时间:2017-05-01  点击数:

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最高20万元

  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面对这一对标全球领先区域的战略部署,3月30日,松山湖(生态园)制定出台《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港澳青年在当地创业,将可以获得最高创业启动资助等系列政策大礼包扶持,率先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作出了探索。
 

创业企业只可申报一次启动资金资助

  从地图上看,松山湖(生态园)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位置,区位优势突出,距东莞市区约20公里,距深圳光明新区约10公里,依托龙大高速、莞深高速、潮莞高速等多条城市高快速路与轨道交通(规划中),可实现与东莞市区、深圳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便捷联系。

  目前,松山湖(生态园)已成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出台的专项资金,便是由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的人才发展资金安排的。

  根据《暂行办法》,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办公场地及住房租金补贴、培训及参展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创业投资机构对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进行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暂行办法》明确,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港澳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来园区创办企业,要拿到相应政策扶持,必须经过项目专家评审。松山湖(生态园)将对综合评分50分(含50分)以上项目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办公场地及住房租金补贴;企业培训、参展补贴;贷款贴息资助。综合评分50分以下项目,不予资助。

  综合评分不同,所获得的资助额度也有所不同。以创业启动资金资助为例,松山湖(生态园)将根据不同等级,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每家创业企业只可以申报一次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创投机构投资港澳青年项目也有补贴

  在办公场地及住房租金补贴方面,《暂行办法》规定,港澳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到松山湖(生态园)创办企业,其办公场地原则上可享受2年内实际租赁面积内不超过100平方米,单位面积租金价格不超过45元/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项目团队香港籍或澳门籍高级主管或研发团队核心成员,租赁住房的,每人可享受2年内实际租赁面积内不超过60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不超过1800元的房租补贴,原则上每个项目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人员数量不超过3人。

  贷款贴息方面,松山湖(生态园)将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进行核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利息最高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同一企业(项目)每年度只能就同一项贷款申请贷款贴息。

  创业投资机构对港澳青年项目进行投资也有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松山湖(生态园)园区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投资补贴,对单一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投资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家机构年度投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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